作者: 2020-06-09
操作守则:3.1 每班作业前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; 3.2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,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、进行检查和维修。
3.3 重物接近或过到额定载荷时,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较小高度吊运。 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。 3.4 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。
3.5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,应遵循先停车,后检查,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。 3.6 用户必须每年申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安全检查。 3.7 用户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。 3.8 用户必须对本单位的电动葫芦建立档案。档案内容应包括:电动葫芦出厂技 术文件;安装地点及启用时间;安装、试车检验记录;日常使用、保养、维修 等情况记录;设备和人身事故记录;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。 3.9 严禁载荷长时间悬于空中,以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。